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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能源执法监察工作

来源:能源化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15 07:4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使能源行业执法监察工作,与其他行业一样,面临着新挑战和新机遇。山东能源执法监察系统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积极统筹各项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使能源行业执法监察工作,与其他行业一样,面临着新挑战和新机遇。山东能源执法监察系统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积极统筹各项工作,扎实推动执法监察工作有力有效实施。

1 创新业务培训形式,开展网络培训

业务培训是统一执法监察标准要求、确保公正执法的基础保障性工作。多年来,山东能源执法监察系统一直坚持业务培训先行的原则,每年初结合总体工作部署组织召开全省业务培训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工作、深入解析工作标准和要求,努力为全年执法监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针对今年疫情期间无法集中组织现场培训的实际,山东省能源局执法监察局主动探索业务培训新形式、创新业务培训新方法。围绕国家和省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组织业务骨干录制视频培训课件,讲解有关行业生产工艺、能耗限额核算等知识,解读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文件,并对今年节能监察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视频课件下发后,各市分别组织执法监察机构和重点用能单位1000余人次观看视频,收到良好效果。大家普遍反映培训形式新颖,学习方式灵活,内容针对性强。

2 探索信息化执法,完善执法监察模式

“十一五”以来,全国节能执法监察系统积极作为、努力探索,逐步建立起书面监察与现场监察相结合、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补充、执法监察与技术服务相统筹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全社会节能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面对新职能、新任务、新挑战山东能源执法监察系统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能源行业执法监察新思路、新模式。

2.1 试点开展“互联网+执法监察”

在借鉴其他部门执法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互联网+执法监察”试点工作。

(1)认真梳理执法监察流程

组织骨干力量确定工作方案,细化梳理执法监察流程,并评估各执法环节在实施互联+执法监察会时容易出现的问题纰漏等,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和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求。

(2)审慎选择执法监察对象

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选择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具备开展“互联网+执法监察”条件的华能山东发电公司所属5家电力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开展“互联网+执法监察”试点工作

(3)稳妥推进执法监察工作

进一步细分执法监察全流程为不同步骤,明确各步骤工作标准,按步骤推进工作。实施主审负责制,注重资料收集、远程审核与交流沟通,确保执法监察工作质量。

(4)严格开展网上执法监察

实施网上执法时,严格执行亮证、表明身份、告知等流程根据审核情况,开展针对性交流够沟通,并对重要事项、关键问题进行确认;根据执法监察情况,制作《现场监察笔录》,并经被监察单位确认签字。

(5)全面评价执法监察效果

执法监察工作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全过程效果评价,积极改善不足、提升质量,尝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调查、分析、监督、服务于一体的新型执法监督管理模式。

2.2 持续创新优化执法监察模式

能源执法监察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和技术需求,主要采取现场监察的形式实施。面对今年特殊形势,山东省能源执法监察系统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应对,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优化执法监察模式,高质量推进执法监察工作。在组织对煤炭生产企业的执法监察时,采取了书面监察的方式。

(1)确立书面为主、现场为辅的思路

组织各煤炭生产企业按要求提报有关材料,实施书面监察。对书面监察过程中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或不合理用能行为的企业,实施现场监察。

(2)建立执法人员审核登记制度

实施书面审核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填表登记,确保执法监察全过程可追溯。

(3)实施结果评价

通过抽查案卷、评判监察结果等方式,对各地书面监察结果进行评价,确保监察质量和效果。

3 强化技术帮促,提高执法监察成效

3.1 借助“微”势开展技术帮促

一是开辟微课堂。组织业务骨干就能源法律法规标准、行业监管和技术标准等进行讲解宣贯,确保全省执法监察工作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二是建立微信群。面向全省能源行业用能单位和执法人员建群,通过网络答疑、标准推送、法律法规解读等针对性开展技术帮促活动,实现执法与帮促“两结合、双促进”,为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生产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文章来源:《能源化工》 网址: http://www.nyhgzz.cn/qikandaodu/2021/0315/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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